父親的遺產是否要公證才能領取?
2月10日,本地網民通過“網上問法”提問:我父親因病去世,之前沒翻譯社有立過遺囑。爺爺奶奶也先於父親去世。目前只有我和母親是合法繼承人,父親生前和母親有一處房產,目前是母親居住;證券公司有2支股票,目前有一定的價值;銀行卡只有一張關聯到股票市場賬戶,開英文翻譯戶行是工商銀行,但是由於不知道他設立的密碼,股票市場和銀行卡里的錢都無法支取,證券公司說要去公證處開立證明。
我去公證處諮詢過,房產和其他銀行,股票都要公證,但是公證費用要佔 1%。目前我母親沒有工作,戶口又是農村的,1%的公證費用日文翻譯可能要一兩千塊錢,也是一筆不少的錢。我想諮詢一下,1,只有我們 2個繼承人的情況下,我自願放棄繼承權的話,我母親成為唯一繼承人,遺產是不是也要公證?2,我們能否去公證處公證我母親是合法繼承人,而不必要公證財產,可以節省公證費?3,公證處跟我們收取1%(百分之一)的公證公證費是否合理?4,今天在網上看到通過法院訴訟判決也可以判定我母親是遺產唯一繼承人,不必要去公證了,不知道法院訴訟的話費用需要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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