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專利佈局-台“個資法”再修“法” 爭議延續


守護民主平台召集人徐偉群個資法昨天說,“”分階段實施是行政踰越“立法”,有違“憲”疑慮。“法務部台北律師事務所”說,修“法”草案會在這會期送“立法院”。

,“個人資料保護法”2010年5月修正公布,各界對部分規定有疑慮,至今未施行。針對有爭議的部分條文,“行政院會”8月30日通過修正草案,無爭議條文將在10月1日施行。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昨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會。

徐偉群說,“個資法”修“法”公布至今2年,需因應調整的部分應該足以完成,“行政院”還分階段實施,對此嚴厲譴責。

台權會執行委員邱文聰表示,“行政院”8月底通過“個資法”修正草案增訂,有“維護公共利益必要”時,可以搜集、處理與利用特種個人資料。但“公共利益”概念太廣,實際操作恐高雄會計師事務所怕變帝王條款,架空人權保障。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陳維練表示,2010年“個資法”修“法”通過後,爲訂施行細則開過許多聽證會,發現“母法”有些問題。例如,媒體會報道嫌疑人的犯罪前科,但犯罪前科屬于特專利佈局種個人資料,因此修“法”加入公共利益條款;而非意圖贏利刑罰部分,修“法”已加重民事、行政責任,以嚇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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